6-3 清單內容個數及加總

由於清單(list)的元素個數經常是多個,在程式中也常會計算其元素個數及內容總和(如果內容都是數值)。以下是取得元素個數的例子:

程式:
s = [80, 70, 95, 62, 75, 80, 67, 55, 81, 72, 90, 68, 25, 100, 75]

m = len(s)  #取出清單s內容個數
print(m)  
執行結果:
15

在以上的例子中,len()是用來取出清單長度的函式。如果要計算清單內容所有數值的總和,則可以用sum()函式,以下是一個例子。

以上的sum()及len()函式組合使用,即可計算平均,以下是一個例子:

自主練習

  1. 函式max()min()分別可以取出清單中的最大值最小值元素,請試著印出上述例子中清單s的最大值元素及最小值元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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